第三百四十二章 去扶桑,见死神(2 / 3)

他又不想当孤儿!

所以前一段时间大小姐说感觉他对什么都不在意。

那其实也有一定的道理。

因为他在这个世界没有家。

就算有叔叔那些亲戚在,可他跟亲戚也就是一般的亲戚关系,既没有老死不相往来,也没有亲密到哪里去。

自从他出名之后,更是不怎么回去了。

不然就算回去,亲戚们也很难像以前一样把他当个晚辈看待。

索性他过年就不回去了。

他现在就想跟大小姐结婚。

但大小姐好像没听出来,反而煞有介事地点头“你也要二十七岁了。”

是啊,方别穿越都三年了。

也是两个人认识三年了。

毕竟方别穿越的第一天,两个人就认识了。

他现在迫切的想跟大小姐结婚,然后做各种各样0的事情。

不是好色。

好吧,他也确实好色。

可谁不好色?

除此之外,他也需要安全感。

准确说,就是家的感觉。

而且他是真的很喜欢苏沐凛。

不是那种一见钟情的喜欢,而是潜移默化的喜欢,然后渐渐习惯了两个人的生活方式。

怎么说呢。

就是很舒服。

不像电视剧里那么轰轰烈烈,简单来说就是日久生情。

但大小姐似乎还没看懂方别的暗示。

“所以呢?又不是本命年,你还想来个盛大的生日?”

大小姐现在很满足了。

唱歌?

那已经不重要了。

而且方别已经给过她两个盛大的舞台了。

一次选秀节目,一次春晚。

电影?

方别更是让她十分满足。

甚至还有两部他和她主演的电影。

其中一部更是想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她惊喜。

虽然被她知道了,但她依然很惊喜。

现在的她,已经没什么想要的了。

剩下的只要按部就班,然后就这样直到永远就好。

她很喜欢这个样子。

方别叹了口气“你喜欢什么首饰?感觉我还没送过你什么礼物来着。”

黑长直少女想都没想,脱口而出“你已经给了我很多礼物了。”

正如她之前想的一样。

电影,歌曲,帮她实现梦想,帮她脱离家里的管制。

这些都已经让她很满足了。

她不是那种贪得无厌的女人。

方别无奈“我的意思是首饰,不如什么钻石戒指项链什么的。”

他方某人现在小金库的钱也不少,买个几克拉钻戒不还是轻松加愉快?

苏沐凛拢了拢鬓角发丝,愉快地翘起二郎腿“钻石?那种东西就是骗局,你也信那个?”

我不信啊!

但谁让你们女孩儿都信那个的!

方别在心理呐喊。

不过大小姐居然会这样说果然是自己看中的姑娘。

好吧,实际上是大小姐根本不缺什么钻石。

比有钱,她还没怕过谁。

但方别这下是真的无奈了。

他本来想找个理由买个钻戒什么的求婚,可这样还求个屁啊!

嗯?

忽然,方别计上心头。

他咧开嘴“下礼拜你有事没?”

大小姐修长的手指卷着发梢“没事,怎么了?”

“要不要跟我去扶桑旅游?”方别若无其事道“比如泡个温泉什么的。”